浙江省畜牧兽医局关于表彰全省动物卫生监督业务比武优胜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浙牧医发〔2008〕75号)
各市、县(市、区)畜牧兽医局:
为深入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进一步提高我省动物检疫队伍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11月3日,我局举办了省级动物卫生监督业务比武。各市选送的36个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卷参加了省级优秀案卷评选,全省11个市代表队的55名选手参加了动物检疫理论和技能判定比武。经现场比武及综合评定:江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等单位办理的9个案卷评为“动物卫生监督行政处罚优秀案卷”(见附件1),丽水市代表队获得动物检疫技能比武团体一等奖,杭州市、金华市代表队获得团体二等奖,宁波市、嘉兴市、衢州市代表队获得团体三等奖,闻人秋群、刘志锋获得动物检疫技能比武个人一等奖,陈杰伟等5名选手获得个人二等奖,方剑波等15名选手获得个人三等奖,授予闻人秋群、刘志锋、陈杰伟、朱日周、王君英“省级动物检疫能手”称号(见附件2)。现予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全省动物卫生监督系统要结合当前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先进,提高素质,求真务实,努力工作,大力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为促进我省畜牧业持续发展,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作出新的贡献。
二○○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1:
动物卫生监督行政处罚优秀案卷
案件办理单位
| 案卷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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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 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及猪产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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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 省外调入动物未就近报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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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 经营未经依法检疫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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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江区动物防疫监督所
| 外省调入动物产品未就近报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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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 伪造动物检疫标志(检疫印章)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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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 经营未经依法检疫动物案和经营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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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 经营未经依法检疫的猪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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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 经营未经报验的动物产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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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 经营无《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的动物产品(畜禽产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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