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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农机化工作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

  (加 分)

项目

序号

考核内容

最高得分

自评分

考核分

合 目 标

1

获农机化工作综合奖加分:部级加3分,省级加2分,当地党委政府加1分;获单项奖:部级加2分,省级加1分,当地党委政府加1分。

7分

  

1

超过考核标准,每增1家农机合作社加0.2分;合作社基地面积达4000亩以上的,每家加 0.2分;合作社股东人数同比增加100%以上,且农机具原值增加50%以上的,每家加0.2分;农机合作社“五统一”数量超过考核要求,每增1家加0.2;每培育1家“五统一”乡镇(村)级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加0.2分。

4分

  

2

组建跨区作业队超过考核要求,每增1家加0.1分;农机跨区作业面积超过考核标准,每增50%加0.3分。

1分

  

3

新型农民培训项目 (4项) :每增一项加0.2分;新型农民培训数量:(50人/班),每增一班加0.2分。

1.5分

  

广

1

水稻机插技术推广工作成效显著,酌情加分。

2分

  

2

部级农机科技立项项目,其中立项0.5分,完成情况1分;市级农机科技立项项目,其中立项0.25分,完成情况0.75分。

2.5分

  

3

研制新机具或改进成果显著并被市局认可的,每项计0.5分。

1分

  

4

制作农机科普视频片,在网上播放5分钟以上的,每片计0.5分。

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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