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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科技特派员日常管理和考核的通知

  5、面向“农村医疗卫生科技服务行动”的科技特派员 主要依托派出单位的科技资源优势,协助乡镇卫生院培育重点专科和特色门诊,推广应用先进诊疗技术,临床带教、培训医疗卫生人员,组织实施科技示范项目,提高乡镇卫生院对常见多发疾病的诊治水平。
  6、面向“农村社区建设科技服务行动”的科技特派员 依托法人单位(或团队)科技资源优势开展服务,帮助或合作创建以便民、惠民为宗旨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开展科普宣传,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利用远程教育平台开展农民培训,提高社区农民综合素质。开发实施适合农村推广的科技项目,围绕村镇规划设计、农村社区生态化建设、绿色村镇建材开发利用、节能住宅设计、农村新能源利用、农村信息化管理等,开展农村城镇化与村镇建设技术集成应用与示范。
  二、科技特派员的日常管理
  1、坚持双重管理。科技特派员的日常管理以所辖县(市)区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科特办)为主,派出单位和派驻单位协助管理。
  2、严格出勤制度。个人科技特派员每年驻点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全年的1/3天数,外出联系工作和学习考察等,10天以内需告知派驻单位,10天及以上需向县(市)区科特办书面请假,并报市科特办备案,如派驻单位有工作需要,做到随叫随到。法人和团队科技特派员每年驻点服务不得少于12次(每次时间不得少于1天),若驻点单位有工作需要,要及时到位。
  3、建立业绩档案。县(市)区科特办要建立科技特派员的业绩档案,内容包括:特派员基本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评价、驻点单位群众满意度调查等。业绩档案作为科技特派员年终期满考核和组织人事部门职称晋升及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4、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市科特办定期对科技特派员工作进行督查,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翻阅业绩档案、查看项目等方式,了解特派员工作情况,帮助特派员解决工作和生活上困难,并对督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5、科技特派员服务期满后,志愿继续留在派驻地工作的,要分别向市科特办和县(市)区科特办提出书面申请,按程序办理延期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延期。科技特派员在服务期间,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履行下派任务或不胜任下派岗位需要进行调整的,按程序重新选派人员替补。
  三、科技特派员的考核
  (一)考核内容。对科技特派员的考核总体按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同时,根据工作任务不同,对照本通知科技特派员的基本职责和主要职责,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定:
  1、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态度、出勤情况等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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