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试点工作具体方案
为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试点并建立联系制度,总结探索适合我市实际的农村土地整治模式。
1、确定试点项目。从全市已经开展前期准备工作或正在申报的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中,按照不同的地貌类型、区位和经济条件,选择15个具有代表性的项目作为试点,其中慈溪、余姚、奉化、宁海、象山和鄞州各2个,江北、镇海、北仑各落实1个(详见附表)。
2、明确阶段任务。第一阶段:时间为2011年12月底前。做好农村土地整治专项规划和试点项目区实施方案编制、项目论证评审等前期工作,完成试点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第二阶段:时间为2012年2月底前。对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难题破解方法进行分析梳理,对项目实施、管理模式、政策处理等方面的做法、经验进行总结,提交项目试点总结报告。第三阶段:时间为2012年3月以后。研究制定推进农村土地整治、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的相关政策和实施管理办法。
3、建立保障机制。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开,取得预期成效,市局建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农村土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分管领导和相关处室共同参与,统一协调相关工作。同时,由每位局领导联系一个县(市)、区试点进行帮助指导,相关处室配合跟进,共同推进试点工作。
4、落实具体分工。市局调控与监管处、规划与耕保处会同市级有关部门负责调研制定相关政策;规划与耕保处、勘测规划院会同市级有关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整治专项规划编制,及试点项目区实施方案的指导审查工作;规划与耕保处、土地整理中心负责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的立项审查、报批、竣工验收及上报复核等工作;利用与地籍管理处、交易登记中心负责土地出让、土地权属调整和登记发证工作。
附件2:
“破难促调”服务企业活动土地要素服务保障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履行国土资源部门职责,加强和改进国土资源工作,切实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国土资源部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根据市委“一线服务月”活动要求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破难促调”服务企业活动方案部署,特拟定 “破难促调”服务企业活动土地要素服务保障工作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1年10月下旬-11月底,为期一个月。
二、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