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
健全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互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依托市、县、镇三级定点培训机构和行业培训机构开展规模化培训。鼓励支持职业工人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考试认证,探索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逐步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自行评价、院校职业资格认证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办法。分产业建设一批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实训基地。加强职业学校“双师”队伍建设,改革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和顶岗实习。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完善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政策,进一步提高高技能人才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每年培养技能人才6万名,其中高技能人才1万名,在“十二五”期间,培养技能人才30万名,其中高技能人才5万名。
10.实施海洋经济和智慧城市紧缺专门人才培养计划
提升涉海院校实力,大力扶持宁波高校海洋经济相关专业、学科,积极发展港口物流、航运航海、海洋生物、现代养殖、物联网等专业,争取在涉海类博士后流动站、国家级重点学科、本科重点专业、重点实验室等建设方面实现创新突破。加大涉海类教师的培养力度,在甬江学者特聘教授、专业带头人培养、青年骨干教师资助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加大海洋教育设施和研究设备的投入,提高办学质量。发展海洋类继续教育,深入开展岗位培训和预备劳动力培训。加强渔民职业技能和职务船员培训。“十二五”期间,每年培养海洋经济人才1万名,其中海洋经济专业技术人才3000名。按照智慧产业规划布局,结合在甬高校专业设置,确定物流信息服务、金融创新服务、艺术与信息产品设计服务、电子商务平台服务、高端外包服务、产品软件服务、行业信息化服务、物联网及应用服务等8大服务领域,建立包括研究生、本科生、高职高专生和社会培训等多层次、应用型、复合型的人才培养体系。依托在用高校与相关行业联合共建8大产学研战略联盟,依托高校优势学科专业开设80门核心引导课程,依托高校和龙头企业合作共建一批企业实习基地和校内实训基地。每年培养研究生500名、本科生2000人次、高职高专生2000人次、社会职业培训1万人次。
11.实施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计划
根据现代服务业发展要求,重点培养文化产业、信息产业、科技产业、金融服务、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休闲旅游、会展服务、中介服务、专业市场等现代服务业专门人才。加大国际商务人才培养力度,重点培养国际贸易、国际金融、涉外法律、涉外会计等人才。构建现代服务业专门人才全社会培养体系,完善符合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律、体现现代服务业特点的人才培养新途径和新方法。“十二五”期间,每年培养2000名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和骨干人才。
12.实施社会重点领域人才培养计划
发挥社会事业部门职能优势,科学规划布局,实施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重点领域人才培养计划。重点培养造就一批成绩卓越、为教育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名校长、名教师;培养造就一批医术高超、业绩同行公认的医学专家;培养造就一批成绩突出、享有较高知名度的文化艺术家;培养造就一批在各个项目上具有一定特长和竞争力的高级体育教练。注重融合外来文化,整合社会资源,支持和鼓励各类艺术家特色工作室、名医诊所、特级教师等团队集群建设。大力推进社会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培养工作,重点培养一大批教师、法官、检察官、律师、医师等各类社会领域专门人才。推进“六个一批”宣传文化人才培养工程,重点培养理论、新闻、出版、文艺、体育、文化经营管理等人文社科人才。大力实施社会工作人才开发计划,积极开设社会工作岗位,强化对社会工作人才和社会工作相关管理人员进行规范化专业培训,在就业服务指导、社会福利救助、社区管理服务、公共医疗保健、社会综治维稳、防灾减灾、应急管理等社会工作领域培养造就一支初具规模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十二五”期间,培养社会重点领域各类紧缺专门人才10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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