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着力构建四大体系,增强质量基础能力。
(八)着力构建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增强质量安全防控能力。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对质量安全负总责,建立政府统筹协调、部门依法监管、企业责任落实、社会共同监督的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完善和落实质量安全追溯、召回、区域监管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快建立完善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应急处置机制,切实增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处置能力。
(九)着力构建质量技术支撑体系,增强质量技术服务能力。切实加强检验检测、标准信息、认证认可、计量测试等质量技术基础建设,充分利用公共服务和市场两种资源,形成特色鲜明、功能互补、覆盖全面、接轨国际的质量技术检测体系。围绕“六个加快”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现代产业集群,加快建设国家、省级质量检验中心,加快提升融合技术研发、分析试验、标准研制、培训咨询功能的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围绕质量安全技术保障,合理布局产品、工程、环境质量检验检(监)测机构,建设高水平实验室。进一步夯实计量基础,完善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加强信息化技术保障,搭建资源共享的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在技术创新、品牌培育、标准制修订、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作用,培育和引进一批高水平的质量咨询、质量培训、质量评估等质量中介机构,壮大质量服务社会力量。
(十)着力构建质量诚信体系,增强质量行为约束能力。以“信用宁波”信息系统为载体,搭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客观、公正、公开反映企业质量信用状况。建立健全质量信用信息收集与发布制度,制订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标准,完善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开展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实施企业质量信用分类分级监管,建立质量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和统一的失信制约规范,加大对质量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完善社会监督和市场约束机制,加强质量信用社会监督。积极培育质量信用文化,引导企业诚实守信,珍惜质量信誉。
(十一)着力构建质量评价体系,增强质量建设引导能力。以建立和实施质量状况调查制度为基础,研究建立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统计指标体系。运用检验检测、市场调查、环境监测等手段和方法,客观反映全市四大实体质量的变化情况,作为衡量区域和行业发展质量的依据,每年开展质量建设目标考核评价。将质量评价指标纳入全市发展方式转变评价指标体系和地方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引导各级政府及全市企业把工作着力点放到以质取胜、转型发展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