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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质量控制。

  各项目实施单位要设专职人员认真核对各类原始登记与记录,确保相关报表信息符合逻辑、完整、准确;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应及时对报告的数据信息进行审核与汇总,每年上报一次当地信息分析报告,确保数据信息管理、利用与分析的及时性与有效性。

  市妇儿中心与疾控中心要共同做好信息的共享、核对,定期组织开展信息漏报、重报等情况的专题调查,对相关报表中的错误信息进行修订,减少错报、重报及漏报,提高数据信息质量。

  (四)开展人员技术培训

  建立项目培训制度,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牵头组织技术支持单位制定培训计划,有效开展市、区(县级市)、街(镇)的逐级培训,每年对所有承担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的相关人员提供相关的专业技能培训。

  (五)加强健康宣教和社会宣传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利用各种渠道,开展项目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相关知识;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要利用各种健康教育阵地,开展面对面的健康宣教;各项目管理单位每年要利用各种主题节日开展健康宣教。

  五、经费保障

  广州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阻断项目补助经费列入卫生行政部门年度财政预算。项目经费补助管理办法另文下发。

  六、监督指导与评估

  母婴阻断项目实施情况纳入妇幼卫生绩效考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质量考核内容。各区(县级市)将母婴阻断日常检查与专题督导相结合,各区(县级市)卫生局每年组织开展1次项目督导,并向市卫生局提交督导评估报告,及时发现重点难点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的建议,重点难点问题应被列入下一年工作计划加以推进。

  附件:1.广州市预防母婴传播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2.广州市预防母婴传播项目工作专家技术指导组

  3. 广州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技术方案(略)

  4.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免费预防用药物领取流程(略)

  5.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相关报表上报流程及要求(略)

  附件1
  广州市预防艾滋病乙肝和梅毒母婴传播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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