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范围。
在全市12个区(县级市)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以下简称母婴阻断项目)。
三、项目内容。
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在开展常规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同时,应为孕产妇提供全面、综合、系统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干预服务。
(一)广泛开展健康教育,预防育龄妇女感染。
(二)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检测和咨询服务。
(三)加强对感染孕产妇孕产期保健管理和所生儿童保健管理。
(四)为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干预措施,包括应用抗艾滋病病毒药物,提供适宜的安全助产服务,提供科学的婴儿喂养咨询、指导,为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提供随访与艾滋病检测。
(五)为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干预,包括为梅毒感染孕妇提供规范治疗,适宜的安全助产服务,为梅毒感染母亲所生儿童提供预防性治疗、随访和先天梅毒的诊断与治疗。
(六)为乙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干预,包括监测乙肝感染孕产妇肝功能,给予科学的营养支持和指导;对所生新生儿,在出生后即刻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
(七)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提供关怀和支持。
(八)人员培训:包括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四、组织实施
(一)项目的组织与分工
1.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市卫生局成立广州市母婴阻断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市卫生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卫生局分管领导及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主要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卫生局相关处室、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市第八人民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市皮肤病防治所等负责人组成(见附件1)。妇社处牵头负责全市母婴阻断项目的组织协调与管理,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和考核督导方案,指导市级项目管理单位开展工作;医政处负责协调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儿童的相关救治工作;疾控处负责艾滋病相关检测及乙肝免疫球蛋白药品配送的组织协调工作;规划财务处负责母婴阻断项目经费的统筹安排和管理。市项目办公室设在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保健部。
各区(县级市)卫生行政部门成立本辖区母婴阻断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辖区母婴阻断项目具体实施方案,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负责指导辖区项目管理单位开展工作;每年向市卫生局报告项目实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