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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娄底中心城区单位院落及家属区全面实行物业管理的通知


  四、加强考核,强化责任

  为落实责任,将单位院落及家属区物业管理列入全市“三个文明”建设目标考核内容,并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挂钩,将这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年终,由市社区办会同综治、住建、房地产等部门对娄底中心城区行政事业单位、中央和省属驻娄单位以及各街道办事处落实单位院落及家属区物业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排名,每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单位,不能评选当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对考核为不合格的单位,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的有关规定,予以“黄牌警告”或者“一票否决”。考核结果通过娄底日报、娄底电视台、市政府门户网站等新闻媒体予以公开通报。

  本着“扶上马、送一程”的原则,市财政连续3年每年安排100万元,对实施物业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责任主体,采取以奖代投方式进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市社区办会同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房地产管理局联合制定印发。

  附件:娄底中心城区单位院落及家属区全面实行物业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二○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
  娄底中心城区单位院落及家属区全面实行物业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项目

考核目标

考核内容

计分方法

备注

组织领导

(5分)

1、组织机构健全

成立专职机构,明确专职工作人员(2分)

查机构设置文件,少一项扣1分

2、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有工作制度、实施方案、责任追究办法和总结等文件(3分)

查档案资料,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自治机制

(5分)

建立健全业主自治机制

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

有议事规则、管理规约;

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

未按规定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委会,扣1分,无议事规则扣1分,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扣1分

物业管理

(20分)

运作规范化

小区安保措施到位,物防、人防、消防符合安全规定;物业公司有投诉、处理机制;服务标准和程序公开、服务规范、挂牌上岗

安保措施不到位扣3分,无投诉处理机制扣2分,服务标准、程序未公开扣2分,未挂牌上岗发现1人,扣0.5分,扣完为止。

人居环境

(20分)

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小区内路面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沟渠畅通;

无明显淤;保洁及时,环境整洁;楼道整洁,照明

设施完好;小区内垃圾日产日清,无明显卫生死角

路面不平整,有坑洼积水扣2分,排水沟不畅扣2分,环境保洁未到位扣5分,楼道不整洁扣1分,照明设施每缺一处扣0.5分,总扣分不超过2分,乱搭建,乱贴画、乱堆乱放、乱倒垃圾、乱停车、窨井盖缺失等发现一处扣1分

配套设施

(20分)

公共设施齐全

完善、督查小区公共设施齐全、垃圾收集房、小区绿化、道理硬化、亮化、路灯等配套设施达标,有必要的文化健身设施

小区基本公共设施不齐扣5分,未设垃圾收集房(箱)扣2分,小区绿化、道路硬化、亮化及路灯等设施不达标,每项扣1分,没有文化健身设施扣2分

病媒生物防治(10分)

开展病媒生物防治

“四害”等防治措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规范要求,饲养畜禽符合有关规定

查看现场,防治设施摆放不到位,每个扣1分,“四害”密度控制不达标扣2分,饲养畜禽不符合规定,每一个扣0.5分,扣完为止

健康教育

(10分)

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按要求设置教育宣传栏,开展各种健康教育活动和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

无健康教育宣传栏扣2分,每两月更换一期内容,每少一期扣0.5分

物业管理本底资料(10分)

小区物业管理本底资料收集归档

装饰装修开工申报、出入证办理,交接班记录,巡逻有记录,维修养护记录等

未按规定进行装饰装修申报扣5分,没有交接班、巡逻记录扣2分,资料档案不齐全,不规范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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