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乡镇文化站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连政办发〔2011〕15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乡镇文化站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乡镇文化站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7〕21号)、《中宣部、中组部、中编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保部关于加强地方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宣发〔2010〕14号)、《江苏省文化厅、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文化建设的意见》(苏文社〔2010〕12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文化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连发〔2010〕2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阵地和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乡镇综合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现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全市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切实加强基层文化建设和管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基本文化权益问题,加强对全市乡镇文化阵地、文化队伍、文化活动及其内容和方式的管理与创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推进文化连云港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目标。巩固基层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成果,按照“结构合理、发展均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百姓”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方针,努力建设以“设施健全、产品丰足、组织支撑、资金保障、运行规范”为框架的覆盖全市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形成基层文化设施完备、文化活动活跃、队伍健康发展、机制运行有效的良性运作格局,基层文化建设在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民风文明、生活宽裕、市容整洁、管理民主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