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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工作的通知

  注:
  1.复配食品添加剂有多个不同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的需分表填写。
  2.企业须同时提交各单一品种食品添加剂和辅料执行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相关标准文本。
  3.企业须同时提交GB2760和卫生部公告中上述各单一组分使用范围和使用量的规定文本的复印件。

  附件2
  复配食品添加剂中有害物质限量要求简表

  企业名称(盖章):               填报日期:

复配食品添加剂

产品名称:

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序号

各组分名称

(按照国家标准中通用名称填写)

该组分在复配中所占比例 %

该组分在国家标准中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复配食品添加剂中对该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计算方法

计算结果

 

 

 

 

  

 

 

 

 

  

 

 

 

 

  

 

 

 

 

  

 

 

 

 

  

 

 

 

 

  

 

 

 

 

  

有关计算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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