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省司法行政工作考核准备的通知
各市州、甘肃矿区司法局,监狱管理局、劳教(戒毒)局: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总结今年工作,认真谋划明年的工作思路和措施,厅党委定于近期组成工作组,对2011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座谈会精神,坚持“求实、创新、团结、提高”的工作总要求,全面总结2011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科学谋划2012年工作思路,以考核促工作、以考核促发展,确保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努力为服务和促进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考核对象
1.各市、州司法局,甘肃矿区司法局;
2.厅机关各处室、单位。
监狱、劳教单位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的考核工作由厅政治部另行安排。
三、考核时间
12月1日-12月15日。对厅机关处室的考核,应于12月20日前结束。
四、考核内容
1.对市州司法局的考核内容,主要是省厅与各市州司法局签订的《2011年司法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完成情况(相关数据截止11月底),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座谈会和有关业务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重大活动贯彻落实情况。
2.对厅机关处室的考核内容,主要是厅领导与各处室签订的《2011年司法行政工作绩效考核责任书》完成情况,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和司法部等领导机关就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重要部署、重要会议贯彻落实情况,以及上级机关领导和厅领导的指示批示、交办事项办理情况。
五、考核办法
1.听取汇报。通过市、州司法局的集中汇报,全面了解、考核市州司法行政工作。同时,以目标管理责任书完成情况和省厅部署的重大活动贯彻落实情况为主,逐项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会议记录、活动总结等资料,对照考核内容和标准进行量化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