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四、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公务接待,不得用公款相互送礼和宴请,不得接受地方和下属单位的送礼和宴请。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
三十五、坚持廉洁从政。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特殊身份拉关系、谋私利。
第九章 工作安排部署
三十六、加强工作的计划性、系统性和预见性,切实做好年度工作安排计划,并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及时做出调整。
三十七、每年年初提出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对主要工作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形成省粮食局年度工作安排并下发执行。
三十八、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必须认真落实省粮食局的年度工作安排,并在年中和年末向局领导报告执行情况。
第十章 会议制度
三十九、省粮食局实行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
四十、局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党组成员确定。会议由党组秘书作记录,并根据会议决定编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四十一、局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党组成员组成,每个党组成员都应按时到会。根据会议内容,必要时有关同志可列席会议。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或受党组书记委托的党组成员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上级决定和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
(二)审议局年度工作总结、计划安排和长远发展规划;
(三)审定以局党组名义向上级党委报送的党务工作总结和专题报告、向局属单位党委下发的党内文件;
(四)研究决定局机关党的建设和党员干部培训、后备干部培养计划;
(五)研究决定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以及对局机关党员干部进行奖惩的办法和意见;
(六)安排部署局系统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订和加强局党组以及系统党组织实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党风廉政建设等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