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局通知精神,对本单位生产、经营的化妆品标签标识开展自查自纠。发现违规的标签标识,生产企业应立即予以整改;已进入流通领域的产品要进行召回;经营单位应立即停止销售标签标识违规的化妆品。
(二)各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如实填报《深圳市化妆品生产企业自查表》(见附件),于2008年10月30日前报送我局保健品化妆品监管处,联系人:陈静芬,联系电话:82002731。
(三)对继续生产、经营违规标签标识化妆品的生产、经营单位,我局将依法进行查处。
附件:深圳市化妆品生产企业自查表
二○○八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
深圳市化妆品生产企业自查表
企 业 名 称:
卫生许可证编号:
GD·FDA( )卫妆准字29-XK- 联系人:
电话:
企 业 地 址:
检 查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序号 | 一般项目 | 检查方法 | 检查结果(在□内打“√”) | 备注 |
1 | 厂区是否发现露天垃圾或有蚊、蝇、鼠孳生地 | 查看现场 | □合格□不合格 | |
2 | 生产设备是否运转正常 | 查看现场、资料 | □合格□不合格 | |
3 | 车间是否存放与生产无关的物品或个人生活用品 | 查看现场 | □合格□不合格 | |
4 | 生产车间空气净化设施或通风排气设施运转是否正常 | 查看现场、资料 | □合格□不合格 | |
5 | 生产车间有无防虫、防鼠设施 | 查看现场 | □合格□不合格 | |
6 | 更衣室的衣、帽、鞋数量是否足够,更衣、洗手、消毒设施是否完整,运转是否正常 | 查看现场 | □合格□不合格 | |
7 | 生产人员是否穿戴工作服、鞋、帽,工作服是否整洁,穿戴是否符合要求 | 查看现场 | □合格□不合格 | |
8 | 生产车间是否清洁,墙面、天花、地面是否有破损、剥落、霉迹等现象 | 查看现场 | □合格□不合格 | |
9 | 生产人员是否在生产场所吸烟、进食、从事与生产无关的行为 | 查看现场 | □合格□不合格 | |
10 | 直接与原料和半成品接触的人员是否戴首饰、手表、染指甲或留长指甲 | 查看现场 | □合格□不合格 | |
11 | 有无生产原始记录,批生产记录是否真实完整 | 查看资料 | □合格□不合格 | |
12 | 是否按要求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限用使用日期) | 查看现场 | □合格□不合格 | |
13 | 原料、包装材料和成品是否分类分库存放 | 查看现场、 | □合格□不合格 | |
14 | 库存物品是否离地隔墙存放;有无通风、防鼠、防尘、防潮、防虫等设施;是否定期清洁,保持卫生 | 查看现场、资料 | □合格□不合格 | |
15 | 成品库有无发现有毒、有害、易腐、易燃品 | 查看现场 | □合格□不合格 | |
16 | 检验合格的成品是否按品种、批次挂牌分类存放 | 查看现场 | □合格□不合格 | |
17 | 有无原材料仓库进出库记录;记录是否完整 | 查看资料 | □合格□不合格 | |
18 | 各项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 查看资料 | □合格□不合格 | |
19 | 生产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检查合格证明 | 查看资料 | □合格□不合格 | |
20 | 检验员是否具备相应资格或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 | 查看资料 | □合格□不合格 | |
21 | 是否定期对员工进行卫生知识、专业知识的培训 | 查看资料 | □合格□不合格 | |
22 | 检验仪器、设备是否按要求配置并运转正常 | 查看现场、资料 | □合格□不合格 | |
23 | 是否按要求实行留样(留样记录) | 查看现场、资料 | □合格□不合格 | |
24 | 生产抑制粉刺类化妆品是否备案 | 查看资料 | □合格□不合格 | |
25 | 是否建立原辅料采购档案(供应商资质、原料检验报告等) | 查看资料 | □合格□不合格 | |
序号 | 关键项目 | 检查方法 | 检查结果 | |
26 | 是否取得经批准的有效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 查看证件 | □合格□不合格 | |
27 | 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有卫生部批准文书。 | 查看证件 | □合格□不合格 | |
28 | 生产车间是否按已许可的设计功能使用。 | 查看现场、资料 | □合格□不合格 | |
29 | 有无成品微生物检验记录,记录是否真实完整。 | 查看资料 | □合格□不合格 | |
30 | 标签、小包装或说明书是否符合规定 | 查看现场 | □合格□不合格 | |
31 | 仓库待出厂成品有无质量合格标记;。 | 查看现场 | □合格□不合格 | |
32 | 现场检查时是否发现使用化妆品禁用材料 | 查看现场、资料 | □合格□不合格 | |
自查结果记录:1、自查项目的总数: 项,违反一般项目 项,关键项目 项。2、是否停产:□否 □是(自 年 月 日开始)3、重点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局粤食药监妆〔2008〕112号精神检查本公司化妆品的标签标识,共检查化妆品 个品种,结果为:□ 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况。□ 发现 种产品的标签标识违规,于 年 月 日前整改完毕,已进入流通领域的产品于 年 月 日前召回。4、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
自查结论:(在□打“√”):□符合要求。 □基本符合要求,于 年 月 日内整改完毕。 □不符合要求,于 年 月 日内整改完毕。 | 检查结论评定标准:1、一般项目检查结果有2项以下不合格的,检查结论为“符合要求”。2、一般项目检查结果有3-5项不合格的,检查结论为“基本符合要求”。3、一般项目检查结果有6项以上(含6项)或/和关键项目有1项以上(含1项)不合格的,检查结论为“不符合要求”。 |
承 诺 书 本公司对表中的所有项目均组织人员逐一检查,填报内容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后果。 检查组负责人签名: 企业法人签名: 检查组成员签名: 企业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
注:本自查表由企业自行组织检查并如实记录,每次参加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原件盖章后报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品化妆品监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