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表扬获得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新环控发〔2008〕472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环保局,各地、州、市环保局,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
环境保护部于近日表彰了一批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环发【2008】50号),其中,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环保局被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王瑞忠同志、阿勒泰地区工商局张丰华同志、伊犁州环境监察支队龙又生同志、博州环保局浏寿娃同志、和田地区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卡哈尔同志、克州环保局高勇同志、巴州环保局许新川同志、巴州环境监察支队魏新宏同志、克拉玛依市环保局宋彩虹同志、石河子市环境监察支队黄长清同志、喀什地区环境监察支队刘勇同志、阿勒泰地区环境监察支队吾斯尔同志、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邵明同志、哈密地区环保局汪勇江同志、乌鲁木齐市环境监察支队邱劲松同志、吐鲁番地区环境监察支队宋力同志、塔城地区环保局托莱同志和阿克苏地区环保局青长鲜同志被授予“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为我区争得了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