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表彰“9·17”自然灾害抢险救援企业的通报
(市建发〔2011〕210号)
各区、县建设局,五区一港两基地、市城(棚)改办、大兴新区、纺织城发展办建设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9月17日下午14时许,因多日强降雨,我市灞桥区席王街办白鹿塬北坡发生山体滑坡自然灾害,附近一砖瓦厂和陶瓷厂的多处厂房、工棚及数十人被掩埋。灾情发生后,中建三局西北公司、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西企业有限公司等8家施工、建材企业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迅速组织大型挖掘机械及救灾人员,以最快速度赶往灾区参与救援,并连续多日昼夜奋战在营救现场,有力支援了抢险救灾工作。
为弘扬和鼓励企业关爱生命、关注民生,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可贵精神,决定对以下参与“9.17”抢险救灾工作的8家企业通报表彰。
1.中建三局西北公司
主要事迹:抽调大型挖掘机4台,12名抢险人员,连续奋战7昼夜。
2.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事迹:抽调大型挖掘机和铲车各1台,8名抢险人员,连续奋战7昼夜。
3.中国华西企业有限公司
主要事迹:抽调大型挖掘机1台,10名抢险人员,连续奋战7昼夜。
4.东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事迹:抽调大型挖掘机1台,3名抢险人员,连续奋战5昼夜。
5.浙江万达建设有限公司
主要事迹:抽调大型挖掘机1台,4名抢险人员,连续奋战5昼夜。
6.陕西懿蕾实业有限公司
主要事迹:抽调大型挖掘机1台,10抢险人员,部分衣服和食品,连续奋战6昼夜。
7.陕西大为建材生产有限公司
主要事迹:抽调大型挖掘机1台,3名抢险人员,部分救援物资,连续奋战2昼夜
8.陕西鸿运混凝土有限公司
主要事迹:抽调大型挖掘机1台,3名抢险人员,连续奋战2昼夜。
以上8家受表彰的企业,其抢险救灾事迹将计入企业信誉档案,作为企业参评各类奖项的重要内容。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为西安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同时号召全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积极学习以上8家企业关爱生命,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精神,树立和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以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第一,立足本职,无私奉献,为推动西安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做出努力。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