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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的通知

  2.坚持预防为主原则。气象灾害防御立足于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非工程性措施与工程性措施相结合。大力开展防灾减灾工作,集中有限资金,加强重点防灾减灾工程建设,着力减轻影响较大的气象灾害,并探索减轻气象次生灾害的有效途径,从而实行综合治理,发挥各种防灾减灾工程的整体效益。
  3.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原则。气象灾害防御要实行“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采取因地制宜的防御措施,按轻重缓急推进区域防御,逐步完善防灾减灾体系。集中资金,合理配置各种减灾资源,减灾与兴利并举,优先安排气象灾害防御基础性工程,加强重大气象灾害易发区的综合治理,做到近期与长期结合、局部与整体兼顾。
  4.坚持依法科学防灾原则。气象灾害的防御要遵循国家和山西省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划,并依托科技进步与创新,加强防灾减灾的基础和应用科学研究,提高科技减灾水平。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工程建设应当科学合理避灾,气象灾害防御工程的标准应当进行科学论证,防灾救灾方案和措施应当科学有效。
  (六)目标与任务
  1.目标
  (1)总体目标。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建成结构完善、功能齐全、软硬结合、以防为主和政府领导、部门协作、配合有力、保障到位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提高全社会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到2020年,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占GDP的比例减少30%,人员伤亡减少50%;工农业经济开发以及人类活动控制在气象资源的承载力范围之内,城乡人居气象环境总体优良;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达标单位占应申报单位的80%以上。
  (2)近期目标(2011-2013年)。初步建成气象灾害重点防御区非工程性措施与工程性措施相结合的综合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加强气象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加强全市气象信息接收设施建设,信息覆盖率达到90%;完成12个气象灾害防御示范村标准化建设;建设20个农村防雷示范工程推广项目;建立山洪、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加强气象条件所引发的交通安全、疾病流行、森林火灾等公共安全工作。
  (3)远期目标(2014-2020年)。按照运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任务和要求,加速气象防灾减灾工程和非工程体系建设。建成气象多灾种预报预警系统,加大气象灾害易发区域的工程治理力度,实施重点水利工程;按照城市规划要求,中心城市、经济开发区防洪工程按50年一遇标准建设;提升主要中心城镇和重点农业园区防洪排涝建设能力,按20年一遇防洪,10年一遇排涝的标准完善配套;加强北部、东南部山区小流域治理,达到1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各类防汛防旱、城市防洪、交通防灾等工程性建设基本适应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市气象防灾减灾事业的全面发展。
  2.主要任务
  (1)推进气象灾害防御应急体系建设。以建立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体系为目标,逐步形成防御气象灾害的分级响应、属地管理的纵向组织指挥体系和信息共享、分工协作的横向部门协作体系。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防洪防旱应急预案》、《小流域山洪防洪专项预案》、《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低温冻害应急预案》、《雷电灾害应急预案》等专项预案。进一步细化各部门和乡(镇)各灾种专项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经常性的预案演练。
  (2)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按照气象防灾减灾的要求,建立“统一业务、统一服务、统一管理”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形成综合观测、数据传输和处理、预报预警、信息发布为一体的气象业务系统,不断提高气象灾害精细化预报预警能力,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服务受众面达95%以上。
  (3)提高暴雨洪涝防御能力建设。针对可能发生的暴雨洪涝灾害,制定防御方案,为各级防汛机构实施指挥决策和防洪调度、抢险救灾提供依据。建立各部门协同作战机制,做到防御标准内暴雨洪涝不出险、不失事,确保209国道、同蒲铁路、大运高速、大西高铁等重要交通干线的安全;遇超标准洪水,通过科学调度和全力抢险,确保运城盐湖、姚暹渠、伍姓湖、汾河、黄河等重要水利工程的安全,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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