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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卫生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汕尾市区域卫生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加大卫生法制教育与宣传力度,实现卫生工作法制化管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和规范执法程序,切实提高各级政府运用法律手段发展和管理医药卫生事业的能力。进一步深化卫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办事程序,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卫生服务效率,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五)加强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围绕卫生人才培养、使用与管理等环节,以高层次、创新型卫生人才为引领,以实用型、技能型卫生人才为重点,注重医疗卫生、公共卫生、中医药以及卫生管理人才培养。有计划、有重点地分步开展卫生应急、现场流行病学、精神卫生、护理、药师、医疗保障等急需紧缺人才的培养。加强以全科医师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坚持以能力培养为核心,加强过程管理和考核,构建适应实践能力培训需求的临床培训基地和社区实践基地网络,完善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以符合条件的县级医院、乡镇中心卫生院为依托,建立区域培训基地,实行基层医务人员轮训制度。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完善继续医学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加强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建设,积极开展面向农村基层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鼓励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具有卫生类执业资格从业人员,参加成人高等教育,全面提升学历层次。制定优惠政策,吸引、鼓励医务人员和医学毕业生到基层卫生机构工作。完善人才评价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六)推进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

  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统一卫生信息标准体系,完善卫生信息技术规范。建立资源共享、统一高效、互联互通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基本框架。促进卫生信息化区域、城乡均衡发展,以信息手段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五、拟推进主要重大项目情况

  (一)汕尾市120急救指挥中心

  为全面提高处理突发卫生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卫生事件的危害,建立统一规划、统一设置、统一管理,按照就近,安全迅速、有效的原则,科学组建院前急救网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市拟成立“汕尾市120指挥中心”,人员编制25人,纳入财政预算拨款,计划工作用房建筑面积1000m2,中心总投资840万元。

  (二)汕尾市精神病康复医院

  我市现有人三百多万人,经济快速发展,市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但精神卫生建设滞后,目前全市没有一所公立的精神病院,计划建设一所市精神病康复医院。医院占地面积2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计划设置病床300张,项目投资金额4800万元。

  (三)汕尾市慢性病防治站业务楼

  计划建设汕尾市慢性病防治站,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投资金额1300万元

  (四)汕尾市中医医院

  我市到目前为止仍没有市级别专科医院,拟在2020年前建立所市级中医医院,计划医院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设置病床400张,项目投资金额5000万元。

  (五)汕尾市肿瘤专科医院

  随着疾病谱的变化,恶性肿瘤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威胁日益增大,成为影响居民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公共卫生及社会问题。拟在2020年前建立所市级肿瘤专科医院,计划医院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设置病床300张,项目投资金额10000万元。

  (六)汕尾市心脑血管专科医院

  我局拟在2020年前建立所市级心脑血管专科医院,计划医院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设置病床400张,项目投资金额8000万元。

汕尾市区域卫生规划(2011-2015年)

  为了促进全市卫生事业的发展,合理配置和利用卫生资源,改善和提高卫生服务能力,加快卫生强市建设,赶上全省平均水平,保护和促进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在《广东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规划》以及《汕尾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指导下,结合我市目前卫生跨越发展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划。

  一、现状分析

  (一)区域基本概况

  汕尾市位于广东省东南沿海,地处莲花山脉南麓,东与揭阳市交界,南临南海,西与惠州市接壤,北与河源市相连。全市总面积5271平方公里,市下辖一区一市二县,59个镇(乡、街道),687个行政村,72个居委会。2010年末全市常住总人口295.5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96.08万人,农业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为66%。全市实现CDP 469.99亿元,人均GDP 15953元;地方财政收入26.23亿元;城镇居民年可支配收入13915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6315元。

  (二)卫生资源状况

  1. 卫生机构。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102家(不含诊所、医务室、村卫生室等)。其中:综合性医院11家,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4家,专科医院9家,卫生院56家,采供血机构1家,妇幼保健院5家,专科疾病防治院6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家,卫生监督所4家,健教所2家。

  2. 卫生人员。全市共有卫生工作人员11546人,其中医疗卫生机构(不含诊所、医务室、村卫生室等)工作人员9491人,包括卫生技术人员7270人,占76.6%;行政管理人员523人,占5.5%;其他技术人员504人,占5.3%;工勤人员1194人,占12.6%;卫生院的卫技人员数占43.2%。

  每千人口卫技人员2.46人;医师3404人,每千人口医师数1.15人;注册护理人员(含助产)1806人,每千人口护理人员数0.6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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