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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关于市区联动支持番禺节能科技园先行先试进一步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十八)支持园区开展科技金融培训活动,市、区科信部门支持培训机构在园区开展科技金融结合培训活动,探索科技与金融结合的有效方式。

  五、支持园区进一步提升产学研服务功能和创新成果转化功能

  (十九)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与园区内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资助园内产学研服务机构,提升园区整体服务水平。重点扶持园区与国内外一流科研院校建立产学研合作基地,开展院地合作,为园区内企业搭建联合研发平台,形成创新资源集聚。
  (二十)鼓励园区围绕主要产业发展方向,建立物联网、节能环保等2-3个由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等联合成立的产学研合作创新联盟。支持联盟联合申报各级产学研合作计划项目。
  (二十一)充分发挥企业协会的作用,搭建企业与政府、科研院所以及企业间的桥梁,促进创新要素的有效流动。

  六、支持园区内企业申报认定各类科技型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二十二)对园区企业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给予支持,到2013年,连续2年由市科信部门设立园区企业特色产业攻关项目专项资金,纳入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推进园区内重点发展产业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二十三)加强对园区内企业申报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专业指导和培训服务,鼓励和支持园区内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成功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由市科信部门纳入市科技计划项目,按一定比例给予配套。对园区内创新潜力大、成长性高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相应的企业认定时,结合实际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
  (二十四)对园区内企业申报市创新型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等提供绿色通道,设立直报点。加强政策宣传,对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等省级认定条件的优先推荐认定。

  七、支持园区进一步提升科技人才服务水平

  (二十五)支持园区内企业引进海内外符合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规定政策条件的团队和人才,按规定申报国家、省、市关于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并给予相应的资金和其他政策支持。对获得省级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项目立项的,市科信部门协助申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安排一定比例的配套支持。
  (二十六)由番禺区科信部门协调,探索设立园区科技人员集体户口,对符合入户条件的人员统一挂靠集体户口,以解决科技人员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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