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监管平台及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方案的通知

  第四阶段,2012年6月底前,完成与全国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市、县(市)在与省住建厅实现在线数据(已进入系统的数据)联网的同时,对于未进入市、县(市)系统里的离线数据(即未进行数字化分形的传统纸质档案),按省住建厅统一数据标准完成数字化分形,确保在线数据与离线数据相结合,实现全部数据与省住建厅联网, 建立全省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与全国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
  三、工作要求
  (一)市房产管理中心作为牵头部门,根据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及省住建厅要求,具体负责全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和专用数据库建设工作。同时,负责制定全市统一的房产管理业务系统建设标准、房产历史档案与数据整理标准,负责指导全市房地产信息化工作,并作好相关的业务指导与技术培训。
  (二)各县(市)在推进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的同时,要在市主管部门统一指导下,力争用三年时间全部采用统一的房产管理业务系统,实现同一平台作业。各相关部门、县(市)要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民生优先、违法必究”的原则,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历史遗留房屋登记问题。
  (三)有条件的地方,要通过房屋普查、专项调查或补充调查等多种形式,结合现有房屋登记系统掌握的数据,对因各种原因尚未纳入登记、房屋已灭失但尚未注销登记等情况进行详细统计和处理,弥补现有房屋登记数据中的漏洞,全面掌握现有住房的基本情况,夯实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基础。
  (四)鼓励利用GIS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实现采集地、楼、房三位一体的基础数据,实现数据、测绘图形、档案之间的关联,全面提升房产管理水平。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贯彻落实全省省级主管部门指导和督察制度,市成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副市长代毅君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李俊岭任副组长,市财政局局长姜海军、市房产管理中心副主任岳向东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岳向东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市房产管理中心,全面负责我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
  各县(市)要根据当地情况,成立由县(市)主管领导任组长、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加强协作,确保按期完成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任务。市政府将按照国发〔2010〕10号规定的考核问责机制对各相关单位系统建设工作进行考核。
  (二)落实建设经费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