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尾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汕府办〔2011〕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汕尾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教育局反映。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汕尾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
学前教育是教育发展的基础,是终生教育的奠基阶段。发展学前教育对于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实现教育均衡发展,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11〕8号)、中共汕尾市委 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实施意见》(汕委〔2011〕6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学前教育实际,特制定我市三年学前教育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为重点,以统筹全市学前教育为抓手,坚持中小学布局调整和普及学前教育统筹规划,转变以学前班为支撑的农村幼儿教育格局,大力建设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村级幼儿园,加强对幼儿园的规范管理,加快我市普及学前三年教育进程,不断提高学前三年教育普及率,促进全市学前教育均衡、协调发展。
二、发展目标
(一)总目标
按照“以县为主,分类推进,加快普及,全面提高”的原则,以县(市、区)为单位,合理调整幼儿园布局,规范各类幼儿的办园行为,提升各级各类幼儿园办园层次,全面形成以示范性幼儿园为龙头、以公办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骨干、以学校办园、村级办园、社会力量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发展机制,形成公办民办共同发展的格局。三年内,新建、改扩建幼儿园500所。
(二)具体目标
--2011年,全市学前三年幼儿毛入园率达到75%以上;新建幼儿园35所,改扩建幼儿园143所,建设经费投入2664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