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物价局、银川市工商局关于开展百日市场价格和秩序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银价发[2011]42号)
各县、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工商局、监察局、纠风办,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确保市场物价基本稳定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宁政发[2011]109号)精神,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工商局《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工商局关于开展百日市场价格和市场秩序执法大检查行动的通知》(宁价检发【2011】31号)工作安排,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稳定消费品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精神,把工作要求落实到价格调控和监管工作中去,努力保持消费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确保群众基本生活稳定。
二、检查的工作时限
本次检查工作从8月26日开始至11月底为重点检查阶段,根据阶段性检查情况,决定检查结束时间。
三、检查的重点内容
市场价格检查的重点是粮、油、肉、蛋、蔬菜等农副产品正常的生产、流通和价格秩序;涉及到商品储备运输销售各环节的收费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㈠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谣言、价格垄断、价格欺诈、搭车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
㈡垄断市场、欺行霸市、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㈢相关部门落实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一系列扶持生产、流通的收费减免、价格优惠政策执行情况;
㈣政府指定限价肉供应点的价格、质量和数量供应情况;
㈤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及执行越权出台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行为。
㈥经营者不明码标价或不按规定明码标价;
㈦农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的执行情况。
四、检查的组织部署
为了加强对本次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银川市市场价格和秩序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昝世英 银川市物价局局长
副组长:王建忠 银川市工商局副局长
成 员:唐金生 银川市工商局市场合同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