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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成立天津市公用房屋置换有限公司的批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成立天津市公用房屋置换有限公司的批复
(津国土房计〔2008〕481号)


市公用处:

  你处《关于成立天津市公用房屋置换有限公司的请示》(津国土房公经〔2008〕2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为进一步发挥公用公房资产优势,创造更大的社会效益,同意你处及下属企业天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市内六区公用房屋管理所、市工商业用房经营管理处九家单位联合成立天津市公用房屋置换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地点暂定于南开区五马路38-1号,注册资本3000万元。其中,你处出资900万元,占出资比例的30%;天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660万元,占出资比例的22%;和平、河西、南开公用房屋管理所各出资270万元,各占出资比例的9%;河北、河东、红桥公用房屋管理所各出资150万元,各占出资比例的5%;市工商业用房经营管理处出资180万元,占出资比例的6%。上述资金来源均为各单位自筹。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收集、发布公用房屋买卖、租赁、置换、盘活等信息;开展公用房屋资产估值,按照市场化原则收购、出售、出租公用房屋;代办有关房地产变更、转移、租赁等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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