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申报2009年房地产权属证书使用计划的通知
(津国土房权〔2008〕803号)
各区县房管局、国土资源分局、市区国土资源分局、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交易中心:
为保证房地登记发证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2009年《房地产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房屋共有权证》、《登记证明》的使用计划及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 各单位在2008年10月31日前,制定出2009年证书的使用计划 。
二、各单位要认真填写“证书印制回执”,加盖公章后与印制款于2008年11月5日前送缴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交易中心。
三、2008年9月1日市内六区以外房地统一登记后,国土资源分局需用〈房地产权证〉的,请先向本区县房管局借用,借用的证书箱号要抄送市国土资源房管局权籍处备案。
四、产权证每本定价5.9元,他项权证每本定价4元,共有权证每本定价4元,登记证明每张0.85元。《登记证明》2000张一箱,其它证书每400本一箱,为方便管理,请各单位整箱订购。
五、到期未报送计划和交款的,视为不印制。
六、2008年印制证书有欠款的单位,要一并交齐。
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交易中心(地点:和平区成都道106号,联系人:王妹娟电话:23146663)。
附件:证书印制回执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
证书印制回执
项目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订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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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证
房地产权证
| 箱(400本)
箱(400本)
| 5.9
5.9
| 2360
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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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他项权证
房地产他项权证
| 箱(400本)
箱(400本)
| 4
4
| 1600
1600
|
|
房屋共有权证
房地产共有权证
| 箱(400本)
箱(400本)
| 4
4
| 1600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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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
| 箱(2000张)
| 0.85
|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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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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