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08年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培训的人员。
四、竞赛形式
采取区县自行组织选拔赛,市局组织半决赛、决赛的方式进行(竞赛试题由市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办公室于10月26日前发送各区县)。
选拔赛:各区县组织乡镇村级干部进行选拔赛并组成区县代表队(每参赛队由3人组成),参加半决赛。
半决赛:12个区县代表队(参加培训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可选送3个代表队,参加培训人员在500--1000人的可选送2个代表队,参加培训人员在500人以下的可选送1个代表队),分两组组成半决赛小组(以抽签形式组成)。小组比赛产生前6个代表队进入决赛。(各区县于11月25日前将指定带队负责1人、协助2人、半决赛代表队人员名单报送局科教处并由科教处排列半决赛时间表)。
决赛:通过半决赛,共有6个代表队进入决赛,决赛产生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其他参加半决赛各代表队为鼓励奖。
五、竞赛内容
《乡镇村干部国土资源知识读本》和《天津市国土资源知识培训讲义》。
六、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市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办公室负责全市“知识竞赛”的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科教处,办公室成员由法规处、法监处、土地资源处、土地利用处、地籍处、规划处、全行培训中心、宣传部组成。各区县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知识竞赛”的组织、协调、联络和具体实施工作。市宣讲团成员担任决赛现场监督组,负责对比赛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和争议及时作出裁判,确保比赛客观、公正。
(二)时间安排。
1、2008年10月25日前为准备阶段。由知识竞赛办公室完成方案制定、竞赛试题编写审定、召开工作部署等前期准备工作;
2、2008年10月26日至11月26日为区县组织选拔阶段。完成区县“知识竞赛”和推荐报名工作;
3、2008年11月27至12月27日为决赛阶段。市局举行半决赛和决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竞赛规则
(一)参加半决赛的各代表队由各区指定带队负责1人、协助2人和参赛队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