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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开展天津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参加08年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培训的人员。

  四、竞赛形式

  采取区县自行组织选拔赛,市局组织半决赛、决赛的方式进行(竞赛试题由市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办公室于10月26日前发送各区县)。

  选拔赛:各区县组织乡镇村级干部进行选拔赛并组成区县代表队(每参赛队由3人组成),参加半决赛。

  半决赛:12个区县代表队(参加培训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可选送3个代表队,参加培训人员在500--1000人的可选送2个代表队,参加培训人员在500人以下的可选送1个代表队),分两组组成半决赛小组(以抽签形式组成)。小组比赛产生前6个代表队进入决赛。(各区县于11月25日前将指定带队负责1人、协助2人、半决赛代表队人员名单报送局科教处并由科教处排列半决赛时间表)。

  决赛:通过半决赛,共有6个代表队进入决赛,决赛产生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其他参加半决赛各代表队为鼓励奖。

  五、竞赛内容

  《乡镇村干部国土资源知识读本》和《天津市国土资源知识培训讲义》。

  六、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市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办公室负责全市“知识竞赛”的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科教处,办公室成员由法规处、法监处、土地资源处、土地利用处、地籍处、规划处、全行培训中心、宣传部组成。各区县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知识竞赛”的组织、协调、联络和具体实施工作。市宣讲团成员担任决赛现场监督组,负责对比赛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和争议及时作出裁判,确保比赛客观、公正。

  (二)时间安排。

  1、2008年10月25日前为准备阶段。由知识竞赛办公室完成方案制定、竞赛试题编写审定、召开工作部署等前期准备工作;

  2、2008年10月26日至11月26日为区县组织选拔阶段。完成区县“知识竞赛”和推荐报名工作;

  3、2008年11月27至12月27日为决赛阶段。市局举行半决赛和决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竞赛规则

  (一)参加半决赛的各代表队由各区指定带队负责1人、协助2人和参赛队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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