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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开展天津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开展天津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津国土房科〔2008〕839号)


12个涉农区县国土资源分局(区县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宣传部、国土资源部、教育部、司法部、广电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通知》和天津市六部委局《关于开展天津市区县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延伸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巩固宣传教育培训成果,营造保护国土资源和保障发展良好社会氛围。经“市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办公室”研究决定,开展天津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现将《天津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任秀芝  岳彬

  联系电话:23301592(传真) 23145241

  天津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六部局《关于开展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通知》,进一步延伸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巩固宣传教育培训成果,营造保护国土资源和保障发展良好社会氛围。经研究决定,举办天津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以下简称“知识竞赛”),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国土资源相关法规政策,检验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培训学习效果,强化乡镇干部的责任意识,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在全市形成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的良好风尚,使节约和保护国土资源的基本国策在我市基层和广大农村中得到有效落实,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跃上新台阶。

  二、活动主题

  坚守耕地红线,落实基本国策。

  三、参赛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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