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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申请设计资质延续的批复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申请设计资质延续的批复
(建设[2008]971号)


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你单位关于市政行业(道路、排水)乙级资质延续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建设部市政行业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经我委对你单位所报的技术力量、技术装备、办公场所及管理制度等情况进行审查,现批复如下:

  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符合市政行业(道路、排水)设计乙级资质延续要求,同意换发市政行业(道路、排水)设计乙级资质证书。证书有效期五年,有效期满前两个月可申请换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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