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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08年木垒哈萨克自治县麻疹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08年木垒哈萨克自治县麻疹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
  县卫生局制定的《2008年木垒哈萨克自治县麻疹强化接种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转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五日

  2008年木垒哈萨克自治县麻疹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麻疹防治工作,实现国家承诺的2012年消除麻疹目标,根据区、州部署,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于今年10月20日至10月24日,在全县范围内实施麻疹强化免疫活动。为确保此项工作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指标
  目标儿童麻疹强化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
  二、活动时间、范围、对象
  (一)时间:
  2008年10月20日至10月24日。
  (二)范围:
  全县13个乡镇(场)。
  (三)接种对象:
  自治县境内所有无麻疹疫苗禁忌症的8个月~6岁儿童(2002年1月1日至2008年2月20日之间出生的所有儿童),无论既往有无麻疹疫苗接种史和麻疹患病史,一律接种一剂次麻疹疫苗。
  三、组织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落实。
  县人民政府负责本次接种工作的组织动员和协调。由于本次麻疹疫苗接种年龄组范围大,应种目标儿童数量多,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应统筹安排好人力、物资、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
  (二)部门协调,积极配合。
  乡、村两级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医疗卫生单位要积极主动地向当地政府汇报开展麻疹强化免疫活动的意义和要求,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同时,要结合实际,制定当地麻疹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卫生部门要全面负责强化免疫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评价、强化免疫活动的总结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强化免疫实施过程中的工作经费。
  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幼儿园、托儿所、学校等场所接种知识宣传、“接种通知单”发放和接种现场的组织工作。广电、宣传部门负责强化免疫活动的宣传动员工作。公安部门提供必要的人口资料和流动人口信息,协助完成摸底登记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处理等工作。食品药品监管局对于疫苗的质量、保存条件、运输环节等给予必要的指导和监督,保证疫苗安全。妇联、计生、宗教等部门和社会团体应积极协助各医疗单位做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宣传、摸底登记等工作,提高群众的对强化免疫工作的认可和接受程度。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疫苗、注射器材和免疫接种登记表格的储存、运输、分发,负责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和适龄儿童统计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妇幼保健机构要服从县卫生局的统一安排,抽调医护人员承担当地麻疹疫苗的接种任务。各乡镇(场)应组织居委会、村委会等有关单位,做好摸底、登记和入户宣传动员等工作,使每位儿童家长知道接种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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