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充分发挥气象综合保障作用
(一)强化气象为农业服务工作。要认真做好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充分利用农业气候区划成果,科学指导种植业结构调整。积极开展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发生趋势预报、土壤墒情监测预报,减轻气象灾害对农业生产造成的损失。进一步完善农业气象灾害预警、评估和粮食产量预报业务,建立粮食安全气象预警系统。大力发展、推广农业气象适用技术。加快建立农村气象信息网,在全县范围内建立气象协理员队伍,扩大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在农村的覆盖面,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气象保障。
(二) 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加快建设我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中心的技术保障等防灾减灾工程,形成以火箭为主要作业手段的高效作业技术。按照“一年四季不放松,每次过程不放过”的要求,围绕增加水资源、保护生态和抗旱减灾等加大人工增雨作业力度。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综合效益。认真贯彻《
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切实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指导,积极支持人工影响天气装备和业务技术体系建设,加强地面作业点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管理,健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责任制,完善作业规范和操作规程,保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 加强气候监测评估工作。要加快建立我县气候资源监测评估系统,制订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开展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信息服务。依法组织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开发项目和重大生态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避免和减少重要设施遭受气象灾害和气候变化的影响,或对城市气候资源造成破坏而导致局部地区气象环境恶化,确保项目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加强气候监测,深入开展气候变化对农业、生态、环境、水资源和能源等敏感领域或行业的影响评估,提出适应气候变化的对策建议。
(四)加强雷电防护管理工作。要建立健全雷电防护领导机构,加快雷电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及时发布雷电灾害预警预报。依法做好防雷行政许可工作,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纳入到建设工程并联审批环节中。严格实行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制度和防雷工程跟踪检测制度,确保防雷装置安全可靠。建设、规划、公安消防、工商、安监、质监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协同主管部门做好防雷工作。
五、建立健全气象事业加快发展的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