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县农业局设3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访、督查、保密、治安、会议组织、新闻宣传、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业务股
研究提出农业发展重大技术措施,编制农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指导性计划、区域开发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农业结构和布局的调整,协调农业各产业之间的调整与综合平衡工作;负责重点农业基地建设和重点项目工作;承担农业抗灾救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农业综合开发、基本农田保护及发展农区畜牧业等工作;负责监督农业专项基金使用情况;提出大宗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政策建议;指导全县瓜果、蔬菜、菌草及花卉等品种的生产及布局调整,组织开发名、优、特新产品;负责瓜、果等质量的监督管理;协调菜篮子工程建设;组织协调无公害农产品及基地和绿色食品的申报工作;拟定实施县农业科技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农业重大科技示范推广项目的实施;负责管理农业科研项目,负责农业标准化建设和农业技术监督工作;负责全县农民培训工作;负责农业信息系统建设;发布农业经济信息;指导农业教育工作。负责全县乡镇企业的行政管理及政策法规的宣传、实施工作。
(三)综合股
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州、县有关推进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的政策、法规,研究拟订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的规划、年度计划,拟订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的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及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重点抓好粮油、林果业、畜产品等加工业;协调有关部门抓好基地建设;负责粮油、林果业、畜产品等加工业的统计和信息工作。对粮油、林果业、畜产品等加工业的龙头企业实行宏观指导和服务,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形成利益联结机制,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组织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招商引资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同有关部门对全县粮油、林果业、畜产品等加工业的产业化考核目标进行评价。负责组织对申报国家和自治区、州级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初审上报和监测工作;负责自治县、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评审认定和监测工作;负责自治县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专项资金管理;指导有关协会、学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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