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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城乡公交一体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交通主管部门根据道路保障和安全通行要求,制定统一的公交车辆投放方案,协同相关部门加强公交客运安全管理。

  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加大对公交客运营运秩序及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建立公交经营优胜劣汰市场竞争机制,促进公交客运市场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五、组织领导及管理关系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城乡公交一体化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县交通局、规划建设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参与的定期联系会议制度。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交通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和乡(镇)领导为成员的县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通局,负责日常工作,由县交通局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运政管理所所长任副主任。

  (二)管理关系及工作职责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昆明市城乡公交一体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发〔2008〕11号)要求,我县行政区内公交一体化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工作职责如下:

  县交通局负责全县城乡公交线网布设、营运线路审批和开通、场站建设、客运资源整合、行业监管、营运服务、质量保障等工作任务。

  县规划建设局负责县城公交场站的新建、改建、扩建规划设计及相关手续的办理。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交通局、规划建设局规划的公交场站所需土地征用相关证件的办理。

  县公安局负责保障辖区内社会治安稳定和道路畅通;重点查处阻碍客流资源整合改造工作推进的寻衅滋事、兜客、乱停乱放、滞留候客,以及公路客运车辆不按指定道路行驶和不停靠公交站点上、下客等违规行为。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各种信息的采集,向相关部门提出本行政区域内公交车运营方案及建议,组织有关部门作好公交一体化的实施。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对城乡公交车辆票价核定及日常票价的督促检查;给予公交站场建设立项批复。

  六、重点工作

  (一)城乡公共交通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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