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民政服务的新要求,加强对党员的党性教育和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加大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带动民政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
(五)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坚持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和活动导向,深入听取群众意见,主动接受群众评价和监督,完善群众满意度测评机制和群众意见反馈机制,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真正使民政对象和人民群众困有所助、难有所帮、需有所应,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感受到社会的关爱。
三、活动范围
1、市局机关各科室、民间组织管理局和老龄办
2、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市彩票发行中心)
3、汕头军供站
4、市救助管理站
5、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6、市革命烈士陵园管理处
7、市福利院(市儿童福利院)
8、市救灾捐赠物资接收储备站(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
9、市殡仪馆
10、汕头中华永久墓园管理处
11、市福利生产管理服务中心
12、各区(县)民政局及属下服务窗口单位(民政政务事务、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福利彩票发行管理机构、专项社会事务等服务窗口单位)
四、活动载体
全市民政系统窗口单位要以“三个三”活动为载体,真正使“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转化为强化理念、创新方法、推动工作、提升质量的过程,确保取得实效。
(一)推行“三亮”活动。一是亮标准。普遍推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通过网络、公开栏公示服务标准、办理程序、提供要件、投诉方式等内容,实行阳光操作,方便群众办事。二是亮身份。推行党员挂牌上岗,通过佩戴党徽、工作牌、服务卡,设立党员公示栏、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等形式,明确党员身份,亮明岗位职责。三是亮承诺。党组织和党员要突出为民服务内容,立足岗位实际作出公开承诺,通过制作公开承诺标牌、网络平台等形式,公布承诺内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开展“三比”活动。一是比技能。结合业务特点,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竞赛等活动,掀起学业务、比技能热潮,提升民政队伍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比作风。积极开展纪律教育月、党风廉政建设等活动,着力解决工作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着重解决服务态度方面的问题。弘扬高度负责的精神、刻苦钻研的劲头、埋头苦于的作风、创先争优的勇气,不断优化民政队伍形象。三是比业绩。结合各自业务特点和岗位职责,开展夺旗争星、岗位明星、标兵评比,定期公示党组织和党员践诺情况、工作实绩等,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三评”活动。一是群众测评。通过设立意见箱、意见簿、网上投票电子测评系统、邀请服务对象评议等方式,认真组织和广泛开展群众评议工作,注重做好群众意见的反馈和各项问题的整改,以实际效果取信于民。二是党员互评。各单体党员要深入对照“五个好”和“五带头”目标要求,结合岗位职责、承诺事项等,以“三会一课”等形式开展自评和互评,查找问题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三是领导点评。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一线,认真倾听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设,对基层工作和服务情况进行现场点评,点出不足、评出动力、提出建议、指出方向,市民政局机关党委将对窗口单位群众满意度进行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