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青海金阳新能源诺木洪艾斯力49.5MW风电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的通知
(青发改能源[2011]2036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青海金阳新能源诺木洪艾斯力49.5MW风电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印发你们,请据此做好相关工作。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青海金阳新能源诺木洪艾斯力49.5MW风电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
2011年5月20日,省发展改革委在西宁市主持召开了《青海金阳新能源诺木洪艾斯力49.5MW风电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审查会议。省国土资源厅、水利厅、环保厅,海西州政府、发改委、能源局、国土局,都兰县政府、发改局、国土局,省电力公司,青海金阳新能源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专家等单位的代表及专家参加了会议。
与会的专家和代表听取了设计单位的汇报,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和规范的规定要求,从报告的编制原则、工程内容和设计深度及报告编写要求等方面对《可研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对工程勘测设计相关的重要技术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听取了地方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评审意见,设计单位对《可研报告》进行了补充修改,10月25日提交了修改报告文件,与会专家进行了复审,复审认为修改后《可研报告》基本满足相关编制规程规范要求的内容和深度,原则通过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青海金阳新能源诺木洪艾斯力4.95万千瓦风电场工程的建设能带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利于社会发展,符合国家可持续发展要求,建设青海金阳新能源诺木洪艾斯力4.95万千瓦风电场工程是必要的。
二、项目任务与规模
根据风电场所处地理位置、当地风能资源、地形条件及可利用土地面积等因素,同意青海金阳新能源诺木洪艾斯力装机容量为4.95万千瓦。
三、风能资源
1、诺木洪气象参证站选用合理,相关气象资料收集完整、有效。
2、风能资源观测资料具有较好的代表性,实测有效数据完整率为99%,满足规范要求。
3、报告中风能资源分析部分内容较全面,图表编制较规范,风能资源统计分析方法准确,分析结论合理,报告编制符合风能资源开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规范要求。
四、工程地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