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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五、大力推进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一)健全完善地震应急指挥体系。按照统一指挥、反应迅速,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原则,切实加强各级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抗震减灾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的建设,落实相关人员和经费,保障其工作机构日常正常运转。建立完善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健全指挥调度、协调联动、信息共享、社会动员等机制。建立以应急指挥技术为支撑的应急指挥体系建设。按实战要求,抓紧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地震应急救灾基础数据库、灾情速报系统和灾情发布系统,完善地震应急指挥技术平台、地震灾害快速评估系统、地震灾情实时获取和快速上报系统,切实提升市政府地震应急指挥能力。

  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条块结合、结构完整、管理规范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地震应急预案管理。建立健全市县(区)两级政府部门、大型企业、重点危险源管理等单位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并组织开展不同层级、不同方式的地震应急演练,实现应急演练常态化。适时组织跨县区、跨部门以及军地联合抢险救灾演练。建立和逐步完善地震应急预案执行监督机制与预案评估机制,对重要、典型的预案演练和地震事件应对搞好总结评估。不断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加快地震灾害救援力量建设。在市、县(区)综合应急救援队的基础上,建立由结构专家、破拆专家、卫生医疗专家、通信专家、地震专家组成的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并开展地震紧急救援训练,完善技术装备,强化培训演练,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完善市县地震救援协作联动机制。要积极推进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动员机制建设,规范有序地发挥志愿者和民间救援力量的作用。

  (三)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维护。市、县、城区要根据辖区人口,地形地貌,利用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因地制宜规划设置应急避难场所,统筹安排地震应急避难所必需的交通、供水、通信、供电、排污、物资储备等基础设施建设。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航空公路水运候车厅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并设立明显的应急避难标志牌和指示牌。新建人员密集场所应急疏散通道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要配置救生避险工具、设备。建立各级应急避难场所管理、运行维护机制,确保各项功能正常运行。到2015年,各县区至少建设1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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