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柳政发〔2011〕5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防震减灾事关我市各族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是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柳州“经济升级,城市转型”成果,建设更加美好的柳州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基本保障。柳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初步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震减灾工作局面,全市抗御地震灾害综合能力明显增强。但也存在监测预报水平较低、城乡建设和基础设施抗震设防不足、应急救援体系尚不完备、地震科技支撑不足、群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防震减灾工作,提升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国发〔2010〕18号)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11〕31号)精神,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全社会力量,形成政府主导、军地协调、警地协同、专群结合、全社会参与的防震减灾工作格局,以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根本宗旨,强化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进一步提高监测预报、震害防御、紧急救援和科技创新能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防震减灾工作要以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柳州“经济升级,城市转型”成果,建设更加美好的柳州、实现在全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结合震情,为柳州建设成为广西超大城市、为柳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地震安全保障。坚持以人为本,坚定不移地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防震减灾各项工作之中,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安置好受灾群众生活,最大程度地维护受灾群众利益;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和谐,切实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统筹部署,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条件;更加注重强化基础,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工作举措、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防震减灾工程基础和群众基础;更加注重提升能力,坚持救灾与减灾并重、防范与处置结合,标本兼治,全面提升地震灾害综合防范应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