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强技术培训,确保工作质量。要严格按照《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所有参与服苗活动的各级各类工作人员开展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活动的组织安排、措施和时间进度要求,各级各类人员的职责、任务、程序、规范及责任区域,强化免疫服苗宣传要点、技术要求、脊灰疫苗不良反应、禁忌症和注意事项等。所有参加接种工作的人员要明确职责、任务和要求,真正做到规范接种,确保服苗接种质量。在实施接种过程中,要严格把握禁忌症,对拒绝接种者要做好解释沟通工作,并登记在册。
六、督导与考核评估
(一)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情况。
采取现场实地查看、随访接种目标人群、查阅文件、资料、记录、明查暗访和座谈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督导。
1.开展免疫综合情况督导
督查各乡镇(场)组织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各部门协调联动是否有实质作用,经费落实情况,强化免疫活动宣传、动员、培训情况,是否掌握目标人群底数,接种点设置和工作人员安排是否足够且合理,交通要道等流动人口聚集场所设点情况等。各级督导组认真填写附件4表4-1《新疆脊灰强化免疫现场督导综合评价表》。
2.强化免疫接种点督导
督查各固定和临时接种点服苗情况,疫苗现场保存温度情况,服苗人员是否到位,记录表格填写情况,是否严格掌握禁忌症,是否履行知情告知签名程序,是否对受种者发放接种证明(查验单),工作人员是否被动等待,疫苗贮存是否符合要求等。认真填写附件4表4-2《新疆脊灰强化免疫接种点督导用表》。
(二)督导及快速评估
1.督导及快速评估时间安排
县级督导员于11月13日抵达各自督导现场,快速评估时间为2011年11月20-21日。
2.快速评估方法
每县在本轮强化免疫活动结束后,要进行快速评估,重点是当地免疫规划工作薄弱乡镇以及人员流动大,容易被漏种区域的重点人群。由自治区、地区、县级督导员分别在不同的城市社区、乡镇进行评估,各级督导员调查快评单位不互相重复。
(1)快评抽查单位抽样及数量
5岁以下人群脊灰强化免疫快评抽样:每个县抽查1个重点乡镇(指工作薄弱、地处偏远、城乡结合部等)、1个流动人口聚集的农贸市场、1个大型商场(超市或劳动力市场),共计3个调查单位;被抽查的乡镇 随机抽取3个村(社区);被抽查的农贸市场和大型商场(超市或劳动力市场)分别从不同的方位各设3个调查点;共计9个调查点,各调查10名以上目标人群,总计调查90人以上。每个调查单位应分不同区域查找目标人群,避免在一处完成调查快评任务,尽量查找未服苗人员,查明未服苗原因。
(2)快评时注意事项
各级督导员的快评工作要尽可能的独立完成。调查点、调查路线和对象由督导员以查到未服苗人员为目的随机选定,不得通知乡村、社区人员参与(翻译除外);为此,在村、社区快评时不需入户,不用查看登记表;在人员来往较频繁的十字路口或住宅区大门即可对过往路人进行调查;只有当遇到儿童家长或本人否认服苗时,需详细登记相关信息、未服苗原因,以备调查结束后再与当地工作人员一起进一步核实,从服苗登记表上查找是否有接种记录。
评估中发现未服苗的目标人群,无禁忌症者要立即补服;如未服苗的目标人群属于强化免疫集中接种及查漏补种期间不在本地的也要进行调查,注明来源地详细地址和到达当地的时间,不计入当地快评对象,但应归入来源地未服苗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