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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2011年11月脊灰疫苗应急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2011年11月脊灰疫苗应急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木县政办发〔2011〕183号)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自治县2011年11月脊灰疫苗应急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自治县2011年11月脊灰疫苗应急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为实现将“脊灰疫情阻击在南疆、消灭在新疆”目标,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国家无脊灰证实委员会建议和卫生部要求,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自治县人民政府已经于2011年9月、10月实施了两轮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基础上,决定于11月中旬在全县范围内再开展一轮脊灰疫苗应急强化免疫活动,为确保工作实施质量,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和指标

  (一)目标:进一步消除脊灰疫苗“免疫空白”人群,迅速建立高水平、稳定可靠的免疫屏障,彻底阻断脊灰野病毒的传播,巩固控制脊灰疫情工作成果。

  (二)指标:脊髓灰质炎疫苗报告服苗率、现场快速评估服苗率≥95%。

  二、范围、对象、时间

  (一)范围:全县范围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包括流动儿童)。

  (二)对象:全县所有5岁以下儿童(0~4岁儿童,即于2006年9月1日至强化免疫接种期间出生的儿童)无论既往有脊灰疫苗接种史,无论现居住地是否户籍所在地或出生地,一律在现居住地接种一次脊灰疫苗。同时,全县对8月龄-4岁目标人群同步开展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

  (三)时间:集中接种时间为2011年11月15日— 17日,11月18日— 19日查漏补种。

  三、组织领导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鉴于本次疫情的流行特征,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于11月份,在全疆范围内开展第3轮强化免疫,其目的就是在易感人群中进一步建立稳固可靠的免疫屏障,阻断脊灰野病毒的传播。此轮强化免疫活动,涉及的人数众多、人群行业广、难度大,各乡镇(场)、各有关单位要从保护公共卫生安全、保障群众健康和促进社会和谐的角度,高度重视本次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由政府牵头,建立领导小组,完善组织体系,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县、乡、村委会(社区)和各单位责任。落实人力、经费、物资、车辆等方面的保障措施和社会组织动员工作,做好宣传教育和风险沟通,确保本次强化免疫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二)明确职责,加强配合。要进一步明确脊髓灰质炎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职责,充分发挥各部门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行业特点,密切协作,做到无缝衔接、责任到位。

  卫生部门:发挥好政府参谋助手作用,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起草本辖区强化免疫活动技术方案,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宣传动员、疫苗等物资的分发储运、现场技术指导、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监督评价、强化免疫工作总结及相关资料汇总、上报等工作。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各类接种点的设置,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具体负责指导疫苗强化免疫应种摸底调查、应急接种和资料汇总上报工作。

  宣传和广播电视部门:在宣传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和移动通讯工具等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公益宣传,扩大强化免疫信息的覆盖面,做好风险沟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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