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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注:1、2010年深圳常住人口规模1035.8万人,户籍人口259.4万人,2015年预计常住人口规模1100万人,户籍人口400万人;2、以1.5-2万人为标准规模建设社区服务中心,鼓励整合社区资源,建设范围更大的社区服务中心,因此,社区服务中心的实际数量会因其规模的扩大而相应减少。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体系

  1.构建社会福利综合管理平台。建立由多部门组成的社会福利联席协调机制,统筹推进社会福利体系建设,打破由各部门自行制订和推出福利产品的格局。加大社会福利政策研究,全面梳理各级各部门的福利政策,重新评估各种困难群众的福利状况,建立综合性社会福利政策体系。建立社会福利信息统计制度、行业准入制度、服务标准制度和评估监督制度。

  2.建立“津贴+服务”的社会福利体系。以香港模式为蓝本,建立资金保障和服务保障相结合的福利供给方式。在巩固提高各项现金津贴项目的基础上,以发展社会服务为创新点和突破点,重点建设以个人和家庭为主要服务对象的综合性社会服务体系。健全社会福利服务供给平台,以社区家庭、妇女、儿童、老人为重点服务对象,通过多元化的工作手法,为居民提供一站式的个人和家庭问题的预防、支援和补救等社会服务。

  3.加快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服务为补充,逐步形成“9064”的养老格局(90%的老人在家养老,6%在社区养老,4%在机构养老)。根据不同区域和机构类型,制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标准,在城市发展详规中预留养老服务业发展用地。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型养老服务机构及具有示范作用的普通型养老服务机构,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其他类型养老服务机构按照土地有偿方式供地;社区公建用房明确养老设施的配套标准。通过资金补贴、公建民营、税费优惠等方式,着力扶持和推进非营利性、普通档次、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鼓励企事业单位利用闲置资源面向基层社区兴建社会福利服务设施。到2015年末,实现机构养老床位总数翻一番,每千名户籍老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40张,基本形成结构优化、功能多样、布局合理、长期供养和短期入住相结合的养老服务网络。

  4.完善养老服务政策。建立老年人基础数据库和养老服务需求评估系统,打造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推进敬老优待证升级换代。完善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居家养老服务制度,探索建立老年护理保险制度。完善居家养老指导和服务网络,大力发展日间照料中心等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完善“老有”系列服务项目,逐步扩展老人“呼援通”呼救系统项目的应用功能和覆盖范围。加快养老服务新热点培育、新领域拓展、新业态发展,为老人提供心理辅导、需求评估、兴趣培养、临终关怀等专业服务。加强养老服务的专业化建设,研究建立养老护理员技能鉴定和职业评价标准,形成养老护理员绩效考核体系。探索街道敬老院“公办民营”改革试点,推动街道敬老院向社会开放。盘活“深莞惠”区域福利资源,完善异地养老配套政策。

  5.逐步扩大儿童福利保障。加强以孤儿为主体的困境儿童的保障工作,解决孤儿成长过程中遇到的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等问题。完善孤儿和残疾儿童分类津贴制度、儿童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孤儿供养经费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增长机制。完善针对脑瘫儿童、自闭症儿童、重度地贫儿童等困境儿童的特殊救助制度和基本设施建设。逐步将服刑人员的子女、重残人员家庭的子女及其他多种原因导致的事实孤儿纳入保障范围。加快儿童福利机构和设施建设,期末,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床位总数达到1200张。

  6.推动残疾人福利事业。配合建立健全残疾人福利政策、法规体系,按照残疾人的等级、生活能力、劳动能力实行分类分层补贴。做好“三无”残疾人员和困难精神病人的救治工作,依托社区福利机构和社会服务机构,落实重度残疾人托养安养服务。健全残疾人安置就业制度,完善福利企业减免税等扶持政策,促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在福利企业就业。

专栏3:社会福利建设项目

1.市老人综合服务中心、市儿童福利院、市社会福利安置院。

2.15家老人日间照料中心,罗湖、南山两区建设社会福利中心二期工程,龙岗区规划新建和改造5家养老院,坪山新区坪山养老院重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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