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春节期间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和维护民工权益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春节期间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和维护民工权益工作的通知
(浙水建〔2009〕2号)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2009年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和维护民工权益工作,确保水利建设工程的安全与质量,现将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管理,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拖欠民工工资事件

  春节即将到来,承担在建水利工程的施工企业职工情绪易波动,极易诱发重大安全事故,一旦管理不善将会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当前和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把安全生产作为当前第一位的大事来抓,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

  岁末年初,正是农民工一年辛勤劳动所得兑付的关键时期,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把注意力放在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上,督促各水利施工企业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的资金准备工作,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公示制度。同时,对工程款支付情况进行了解,对于因项目法人延误支付工程款而造成的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工程,要帮助施工企业做好项目法人的协调工作。对可能出现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提前进行处理,争取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我厅。同时,要合理安排节日期间的施工工期,关心在节日期间从事工程建设人员的生活,组织慰问活动,做到生产、生活两不误。

  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拿出更大的决心,更充沛的精力,更加严密过硬的措施,狠抓薄弱环节,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杜绝发生农民工集访、群访等过激行为或其他恶性事件,确保节日期间全省水利建设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开展教育,增强节前施工安全意识

  各水利施工企业要组织对企业施工人员进行一次节前专项安全生产教育活动。要在强化安全意识基础上,结合工程实际全面剖析冬季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和事故易发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并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尤其是要强化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专项交底教育,确保掌握正确的操作程序和技能,以及个人防护、救护的基本知识和方法。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