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襄城县湛北地面塌陷重点防治区,责任单位襄城县人民政府。位于襄城县湛北西南地面塌陷高易发亚区内,包括湛北乡的武湾、周庄、坡李和侯楼村,面积8.67k㎡。地貌类型为丘陵,地质灾害类型均为地面塌陷,重点防治隐患点为周庄地面塌陷和侯楼地面塌陷。
(十一)襄城县紫云镇北部崩塌重点防治区,责任单位襄城县人民政府。位于襄城县紫云镇北部崩塌中易发亚区内,包括紫云镇的张村、侯庄、万楼,面积4.89k㎡,地貌类型为丘陵,地质灾害类型均为崩塌,重点防治隐患点为王家沟崩塌群。
(十二)襄城县紫云镇南部崩塌重点防治区,责任单位襄城县人民政府。位于襄城县―紫云书院崩塌中易发亚区内,包括紫云山风景区及马涧沟、魏沟、柳树沟等村庄,面积6.70k㎡,地貌类型为丘陵,地质灾害类型均为崩塌,重点防治隐患点为书院口崩塌。
(十三)襄城县首山滑坡、崩塌重点防治区,责任单位襄城县人民政府。位于襄城县首山滑坡、崩塌低易发亚区内,由于首山矿区多年采石弃渣形成滑坡、崩塌隐患,面积10.51k㎡,地貌类型为低山,重点防治隐患点为黄沟潜在滑坡。
(十四)魏都区老城区地面沉降重点防治区,责任单位魏都区人民政府。位于魏都区老城区地面沉降低易发亚区内,面积7.75k㎡,由于地下水开采形成漏斗区,进而形成地面沉降。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各县(市、区)要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活动为抓手,按照“十有”(“十有”是指有组织、有经费、有方案、有预案、有制度、有宣传、有预报、有监测、有手段、有警示)标准,采取各种措施,查漏补缺,固强补弱,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将地质灾害防治作为重要工作认真部署和落实,保证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各级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和应急指挥系统要建立完善责任制,明确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预防责任人必须按照防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组织好监测、预防、预报、群测群防、灾害现场应急调查等,对地质灾害危险点及时提出具体处理措施,制定人员紧急避险和财产转移应急预案。
(二)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和主要领导负总责的管理体制。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市气象、水利、教育、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财政、铁路、旅游、矿山、安全生产监管、煤炭、工业和信息化、电力、通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和防范治理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完善领导责任制,将灾害隐患点监测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单位,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各乡(镇)政府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地质灾害巡查,督促村级监测人员或受威胁单位及群众进行隐患点日常监测,组织开展本辖区内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宣传培训、防灾演练等工作。各村委会具体组织本村区域内隐患点巡查并负责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日常监测、记录和上报工作,发现险情要及时报告,并组织做好应急防范和撤离避让、自救互救工作。各类矿山企业采矿权人要严格执行经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开展本矿区范围内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监测,负责因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和地质灾害隐患恢复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