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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荐市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荐市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的通知
(漯政办[2011]39号)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为了切实发挥专家的咨询指导作用,健全政府、公众和专家三结合的科学决策机制,促进公共安全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按照《漯河市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规则》规定,需对我市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重新进行任命。新一届专家组成员由市直各部门推荐,经市政府研究后确定。现就市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推荐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领域
  1.自然灾害类: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害:主要包括交通安全、电力安全、公共设施和设备安全、消防、资源环境等。
  3.公共卫生事业类: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医学救援等。
  4.社会安全事业类:主要包括刑事、反恐怖、民族宗教、经济安全等。
  5.综合管理类:应急管理、法律、社会心理、新闻传播等。
  二、主要任务
  专家组的工作内容是,为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决策建议、专业咨询、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主要包括:
  (一)根据有关工作安排和课题研究计划,开展或参与调查研究。
  (二)参加市政府召开的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的重要会议,对较大或一般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三)为应急管理各类数据库和专家库建设提供指导。
  (四)参与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及相关学术交流与合作。
  (五)办理市政府领导同志或市政府应急办委托的其他工作。
  三、遴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方针。
  (二)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在本专业范围内具有省、市级领先的科研和技术水平,具有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较强的理论思考和决策咨询能力。
  (三)对应急管理工作有热忱、有责任感;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廉洁奉公、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善于听取各方面意见,在同行中有较强的威信和组织协调能力;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团结同志,办事公正。
  (四)身体健康,年龄时宜,在精力和时间上能保证参加专家组组织的相关工作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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