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新乡市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政文[2011]1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全市担保机构的监督管理,切实防范和化解风险,促进担保行业健康发展,市政府决定成立新乡市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王战营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王治通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成员:张建东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树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德予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李新军 银监分局副局长
周济迅 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白存玉 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中华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保庆 人行新乡中支副行长
张新民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国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张树敏兼办公室主任。
以上成员单位负责对全市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银监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委宣传部等相关部门抽调专人集中办公。
部门职责: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是担保机构和业务的监管部门,负责做好担保机构的准入、退出、日常监管和风险防范及监管政策的制定。
银监部门负责对担保业务监管政策提出指导性意见,积极参与担保业务监管和风险处置工作,配合开展担保业务培训工作。
工商部门负责做好担保机构的变更、注销登记工作,负责依法查处担保机构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金、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等违法违规行为,清理担保机构违规广告。
公安部门负责依法对担保机构的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侦查、打击、处理,负责维护因非法集资活动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现场秩序和安全,协助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人民银行负责担保机构征信系统的接入工作,协助监管部门开展对担保机构的信用评级和绩效评价,积极参与担保业务监管和风险处置工作。
财政部门履行国有担保机构出资人职责。
宣传部门负责做好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参照省、市里的模式建立相应机构,统筹负责本辖区担保机构的规范整顿工作。
二○一一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