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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粮食局关于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

江苏省粮食局关于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


各市粮食局、南京市商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11〕31号),根据《国家粮食局关于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国粮政〔2011〕148号),现就全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提出如下意见:

  一、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法治观念

  (一)坚持把推进依法行政摆在重要位置。依法行政是法治政府的最基本要求。国务院颁布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来,全省各地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在机构设置、队伍建设、制度规范、依法管粮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随着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加快、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深化、粮食市场形势变化发展、粮食产业转型升级要求和粮食行政管理职能转变,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要求。各地要深刻认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推进依法行政、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推动粮食流通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二、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高度重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培养。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养成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粮食流通工作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三)建立健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制度。落实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2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至少组织1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通用法律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粮食法律知识,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工作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粮食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并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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