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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推荐上报河南省2012年度百强和百高企业的通知

  (二)百高企业条件:

  1、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快速增长;

  2、企业税收持续增长;

  3、投资强度大(依据2009年、2010年、2011年投资及增速评定);

  4、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拥有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所获专利数较多;

  5、高成长、高技术属性明显。

  四、申报和推荐

  (一)企业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填写《企业申报表》,向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要求上报有关资料。中央及省属企业直接向省工信厅申报。企业申报时间为2012年1月15日前。

  (二)省辖市推荐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受理企业申报后,对申报企业条件及资料的规范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按照分配名额择优推荐到省工信厅运行监测协调局。省辖市向省工信厅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20日前。

  五、有关要求

  (一)百强企业是我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对全省经济发展具有较强的带动辐射作用;百高企业是我省经济发展的未来,发展潜力巨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推荐上报工作,切实提高认识,将工作做实、做细、做精。

  (二)上报资料、数据要真实、准确,若发现数据等有关不属实情况,将取消评选资格。

  (三)在评选过程中,要严守企业商业机密,严格按照标准评定,确保评选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同时,在评选过程中,严禁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四)企业除填写《企业申报表》外,还需要上报的数据材料:

  1、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及增速:2009、2010、2011年;

  2、利润总额及增速:2009、2010、2011年;

  3、税收总额及增速:2009、2010、2011年;

  4、投资总额及增速:2009、2010、2011年;

  5、企业品牌: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名牌产品说明及证书复印件;

  6、企业职工人员总数、技术人员数、大学专科以上人员总数;

  7、是否是省级及以上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否为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

  8、企业2009、2010、2011年所获专利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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