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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度承接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奖励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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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5:天津市鼓励承接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奖励申请材料审定部门意见表

  经审核,我区所辖    家企业,    年度实现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万美元(较     年度增加    万美元),申请材料符合《关于做好2011年度承接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奖励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和条件。

  本单位已核对相关上报材料,企业材料完整、真实、准确,同意上述企业申请2011年度承接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奖励资金。

  服务外包主管部门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


  附件6:各区域服务外包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序号

单位

电话

1

开发区贸发局

25201297

2

保税区科技局

84906670

3

高新区软件园管委会

23785971

4

中新生态城商务局

66328930

5

滨海新区商务委

65309760

6

和平区招商办

23196350

7

河东区商务委

24313885

8

河西区商贸旅游局

85582894

9

南开区商务委

27638738

10

河北区商务委

26472317

11

红桥区商务委

86516160

12

东丽区商务委

24982753

13

西青区商务委

27395746

14

津南区商务委

28397412

15

北辰区商务委

26827236

16

武清区商务委

82138895

17

宝坻区商务委

29241237

18

宁河县商务委

69593551

19

静海县商务委

68608631

20

蓟县商务委

2914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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