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专项检查(2011年12月25日至2012年1月10日)
  由我厅组织检查组,在地市自查的基础上,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情况;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情况;安全事故查处情况;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落实情况;城区桥梁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地铁工程、城市燃气管线施工安全防范情况;结转工程项目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操作工人上岗前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等情况。
  (三)督导督查
  省政府安全生产督导组负责对各地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督导。期间,省政府领导将对各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综合督导抽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务必保持清醒的认识和高度的警觉,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我厅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有效开展。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排查和消除各种隐患,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要切实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检查重点、工作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迅速有效的展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城管局(委)的实施方案于11月15日前分别报厅建筑管理处、城市建设处。
  (三)突出重点,严格检查。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重点检查,做到横到边、纵到底,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要建立完善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不重视安全生产、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和项目要依法责令整改,该约谈的约谈、该通报批评的通报批评、该经济处罚的经济处罚、该记不良行为记录的记不良行为记录,该媒体曝光要公开曝光,问题严重的企业要依法对其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暂扣直至依法吊销的处罚,切实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和安全生产工作的严肃性。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目的、内容和要求,正面引导社会舆论,鼓励和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充分发挥媒体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对安全诚信差、自查自改不认真的企业,要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向社会通报,给予必要的制裁和约束。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隐患举报制度,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整改进度,努力形成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舆论环境,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