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浦东新区2008年军队转业干部政策性安置计划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浦东新区2008年军队转业干部政策性安置计划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功能区域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为圆满完成市政府下达的2008年度军转干部安置任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8号)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认真落实本市2008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的通知》(沪府办〔2008〕4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落实浦东新区2008年军转干部安置计划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意识
  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中央、上海市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深入贯彻中发〔2001〕3号和中发〔2007〕8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各单位在制定年度人事安排计划时,要充分考虑接收军队转业干部的情况,预留出部分编制接收军队转业干部,切实把接收安置好军转干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严格落实各项安置政策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军转安置工作的有关政策文件,按照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妥善解决好军转干部的工作分配、工资福利待遇、家属子女安置、社会保障等。各单位要正确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不讲条件,不打折扣,积极克服困难,确保安置计划的落实。
  三、高标准做好接收安置工作
  2008年,新区将继续探索完善与服役期间德才表现、贡献挂钩和考试考核、双向选择相结合的分配办法。各单位要根据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安置计划,认真做好岗位梳理上报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肃认真地开展综合考核工作,严密组织分类双向选择,确保规范操作。要牢固树立热情服务的理念,精心做好军转干部报到接待工作,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引导工作,切实把军转干部安置好、使用好。
  四、严肃工作纪律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