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促进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功能区域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关于浦东新区促进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发展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实施。
二○○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关于浦东新区促进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发展意见
根据《关于本市股权投资企业工商登记等事项的通知》(沪金融办通〔2008〕3号)精神,为发挥浦东综合配套改革先行先试的示范作用,进一步完善浦东金融产业链,加快金融核心功能区建设,促进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在浦东新区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给予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享受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政策。对新引进的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给予金融机构扶持政策;对在浦东新区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其高层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给予金融人才扶持政策。
二、为股权投资企业提供产业政策扶持。鼓励在浦东新区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投资于浦东新区的国有企业、高科技企业和中小企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