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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实施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方案的通知

  组 长:陈丽华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执雪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凌 霄 市卫生局局长
  成 员:李继荣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周爱民 市卫生局副局长
  宁小保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健生 市广播电视局党组成员
  石小松 团市委副书记
  梁海明 市农业局党组成员
  王淑兰 市妇联副主席
  刘开球 市扶贫办党组成员
  邓恢裕 市爱卫办主任
  黄运能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行动”办公室并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主任由周爱民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蒋基权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为翟锦生、黄富忠、龙安翼、王湘、吴向东、张振开、李晓穗。各县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以便统一领导指挥“行动”工作的开展。各级“行动”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每年召开1-2次协调会议。各级“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全体成员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研讨“行动”有关实施事宜;对具体问题适时解决并每年组织1-2次对下级实施“行动”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二)加强多部门合作,实现资源整合,协同行动
  各部门必须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2006-2010年)》确定的任务与职责。各级“行动”成员单位将“行动”工作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将“行动”工作与本部门职责有机结合,为“行动”提供政策与环境支持,形成长效机制。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行动”工作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妇幼卫生、疾病预防控制、计划免疫、农村改水改厕、创建卫生村等结合起来,统筹安排部署;要因地制宜开展农村健康教育,制作适合农民需要的健康教育材料,并组织印制和下发,为其他成员单位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如培训师资和人员、提供健康教育材料、卫生知识与信息等;同时负责对基层给予指导、监督和检查。
  2.各级爱卫会要做好公共场所和低龄人群的控烟工作,将“行动”工作纳入改水改厕、镇村环境整治、卫生乡镇建设中。
  3.各级宣传部要组织、协调、加强“行动”的宣传、报道,将“行动”列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计划。
  4.各级广播电视部门要将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的宣传列入宣传计划,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健康卫生宣传教育;及时报道
  “行动”实施进展情况及先进经验,增加卫生宣传报道数量;继续办好健康卫生类栏目,宣传普及卫生保健知识,增加农民群众对“行动”的了解与认识,提高农民群众的健康卫生知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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