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水平
抓好城市绿化美化和花化彩化工作。继续开展石山绿化、风景名胜区和城市道路、小游园、小绿地等园林绿化工作,搞好城市道路的花化彩化工作;加强园林管护,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复检;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试点城市为抓手,稳步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水平。
抓好訾洲公园、琴潭公园、漓东公园的规划建设。訾洲公园作为2009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争取10月建成,向国庆60周年献礼;尽快完成琴潭公园项目立项、规划和定点,争取下半年动工,在2010年6月与机场路改扩建工程同步竣工,整体提升机场路绿化效果,同时为琴潭片区市民提供休闲娱乐场所,提高市民生活质量。继续抓好向市民免费开放公园的管理,加大园容园貌整治力度,强化管护措施,完善服务功能,进一步提高公园绿化美化水平。
抓好机场路和临桂新区中心公园的规划建设。机场路是桂林城市的门户景观大道,要立足高品位设计、精心施工,将其建设成为代表桂林城市形象、展示桂林山水特色的园林景观大道。配合临桂新区建设,抓好新区中心公园的规划建设,使甲天下的桂林山水风貌在临桂新区得到充分体现。
(四)研究制定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继续加大房地产调控力度。按照国家建设部要求,及时编制全市住房建设计划并向社会公布;编制近期住宅建设规划;严格执行“国八条”和“国六条”规定,重点确保90平方米以下户型控制在开发总量70%以上;严格执行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制度,强化合同管理,依法查处合同欺诈行为;加强房地产中介市场管理,规范房地产中介行为;建立健全多层次住房保障体制,继续开展廉租住房建设,加强对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和指导,努力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任务;加快国有直管危、破、旧和不配套公房的成片改造力度,抓紧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建设项目和资金,切实解决全市乡镇机关危破办公用房和干部无房住问题;加大住房补贴和公积金归集、使用和管理力度,完善缴存和使用政策,确保资金安全;鼓励房地产开发向临桂新区、县城和重点镇延伸;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积极改善市民居住环境。
继续加强房地产政策措施研究。制定支持、促进全市房地产健康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在如何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闲置公积金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等方面进行研究,提出并采取一系列促进措施。
(五)加强城市管理,提高城市数字化水平
加强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和施工市场监管力度。出台《桂林市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加大对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的力度;制定实施《桂林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中标后监督管理办法》、《桂林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及《桂林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继续加强对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查处力度,避免突发性群体事件发生;继续抓好施工现场和周边环境整治,防止建筑渣土运输洒漏现象发生;认真受理群众对规划建设违法事件的投诉和对我市规划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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